关于肖战粉丝与AO3事件 在知乎专栏文章 论ao3事件 ,作者简介中显示是个高中男生,看文章应该是在真诚讨论,我之前真的没有意识到,认为举报没有错不是肖战粉丝这个群体的问题,而可能是这些年轻人共同的问题,他们似乎都不觉得举报一个「色情网站」为什么不对,所以我想写点东西讨论一下。 关于《下坠》:在此之前没怎么看过同人文,甚至有些抵触真人同人文这种形式,所以不知道同人文有多大比例的淫秽色情甚至未成年色情。事情发生后我去被封的AO3大致看了这篇小说,在我眼里这根本算不上色情文学。我认为作品里出现情色描写的不能作为判断淫秽色情的标准,何况《下坠》中好像都没出现真正的性爱描写。所以我觉得最初那个肖战粉丝以色情举报这篇小说和作者不太能站得住脚,但是我大概可以理解粉丝看到这篇小说的愤怒,但我不是很同意他们的做法。我认为他们应该把这篇文章发给肖战的团队,然后由肖战本人或其团队对文章作者也好,平台也好提出抗议甚至直接对簿公堂。 关于AO3和同人圈:这个平台和这个圈子大多数内容如何,是否有大量违法内容我不清楚也没兴趣知道,但我坚信如《下坠》这样的作品应该有地方生存,而AO3所做的标签系统在我眼里已经相对很规范了。我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一点是,肖战粉丝举报的目的是要搞掉关于肖战的同人文,而非净化网络环境,而举报后期有明显迹象显示部分粉丝的举报就是为了封掉整个平台,那么一来引发同人圈众怒也就如同肖战粉丝看到同人文的愤怒一样可以理解了。 法律的问题:最近检察日报拿出两个版面评这个事件,我就不多说了。我只说一下我的看法:1.同人作品在不侵犯同人权力基础上是合法的。2.同人作品中出现LGBT,SM,黄赌毒等相关内容也不等于违法。3.即使是写淫秽色情也不违法,违法的是出版和传播。4.AO3是个外国网站,我国没有管辖权,但如果其内容违反我国法律,应由相关部门要求禁止其向我国IP提供访问服务。但众所周知,我国的封杀境外网站用的是GFW,这玩意儿不是一个法律范畴的东西。 举报真的无伤大雅?这是我跟作者最大的分歧。不知道是不是年龄的问题,好像好多年轻朋友特别是00后都觉得粉丝的举报没有错。但确实是举报这个行为在227之后激怒了粉圈和同人圈以外的绝大多数路人,特别是微博知乎上一些话语权比较大内容创作者。因为这些年来,在文化娱乐方面,我们的空间是慢慢窄化的,越来越多人喜欢看的影视剧,漫画,小说...